如果鹵菜加盟店擔心受干預過多。應在合同中明確:總店與特許經營加盟店是契約關系,雙方不存在共同投資、代理、雇傭和承包蓋系。加盟店是獨立經營、自負盈虧的經濟法人。總店與加盟店之間更多地是服務標識的轉讓、貨源的的提供、經營上的督導和利益的分配等關系。總店對加盟店的巡視督導也僅在維護連鎖體系的統一形象和規范上,不干預鹵菜加盟店的正常的獨立經營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