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熟食代理介紹到,隨著改革開放,計劃經濟體質改為市場經濟體質,人們在競爭的市場中尋覓著商機,而在以前對這方面的管制卻是很嚴厲的,規定不允許社員經營熟食,這是因為:
(一)賣熟食用工多,而且時間又集中,必然影響參加集體生產勞動。就拿面條、油條、丸子,米粉等熟食來說,有的是事先加工成半成品,到集市上還要支鍋壘灶再進行加工,一般一個人還干不了,需要幾個人合干才行。若集日賣不完,不能存放,還需串鄉叫賣,這是社員利用節,假日和工余時間辦不到的事情。
(二)做熟食的原料不可能完全依靠社員自己生產,缺少的部分就要買別人的再進行加工,成了轉手倒賣,這就不符臺利用集市互通有無,調劑余缺的原則。
(三)每個集市上都有國營飯店,有的還有集體經營的飯店,基本上可以滿足趕集群眾的需要,杜員個人再賣熟食也就投有必要。
所以,不允許社員賣熟食的規定是正確的,應該教育社員群眾堅決遵守。
據熟食代理介紹到,不過這樣的體質已經不適合當代社會的需求,那只是一種市場的演變而已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