烤鴨加盟總店、分店一經簽約,雙方的加盟關系即已確立,總店應全面向分店授讓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,其中包括對分店開放總店的配送系統。配送工作應及時、分品種規格、按數量地進行,不能因直營店或加盟店的區別而厚此薄彼,以保證加盟店的止常經營。除去加盟店有重大違約行為(嚴重拖欠特許金:不按時結算和解繳供貨款:經營行為嚴重污損總店形象),總店準備與烤鴨加盟店結束契約關系以外,總店一般不能在配送貨物上采取極端的措施。